各教学单位暨全体教师: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度江西省教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3年省级教改课题按类型分为常规项目、委托项目和特设专项,按级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常规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申报(附件1),并按不超过申报名额的30%(四舍五入)择优推荐重点项目。申报名额在去年基础上对“双一流”高校、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申博”“申硕”“申大”高校适当增加名额(增加名额专门用于“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申博”“申硕”“申大”高校的重点发展学科)。特设专项不直接申报,从拟立项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委托项目不占学校申报名额,由省教育厅指定委托相关高校或省级有关组织、中心、平台等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应在4人以内。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三)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或校企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高校申报,并计入所在高校名额。
(四)鼓励积极申报实践研究项目,引导教研人员在教学一线进行探索实践并推广运用好的教改成果。
(五)高校在申报课题时,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数额的80%以上,并向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申报(承担本科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除外)。
三、项目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教学秘书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四份)、汇总表(含电子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联系人:黄思雨 李媛琪,地址:本部行政楼159室)。请勿逾期,恕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