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目前在使用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检查时间
6月23日-6月27日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随机访谈的方式进行,形成现场检查意见。
四、检查内容
1.基地建设情况:
(1)基地是否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见附件1);
(2)基地是否已正式挂牌;
(3)基地教学文档(指导书);
(4)基地教学近两年使用情况(见附件2)。
2.基地运行情况:
(1)基地近两年是否每年正常接纳我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
(2)提供的实践岗位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匹配;
(3)是否为我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
(4)在基地开展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相关支撑材料是否完整。
五、主要检查资料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复印件;
2.实践教学基地简介及资质证明;
3.基地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4.基地指导教师情况;
5.近两年在基地开展的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含三方实习协议、具体的实施方案或教学计划、面向专业、接纳的学生人数和名单、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安排等);
6.近两年在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和成果(含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学生实践日志、实践成果、实践总结、鉴定表等等);
7.近两年基地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接受教师挂职锻炼情况、与学校开展的项目合作情况、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情况;
8.其他(如实践教学基地对学生实习实践情况的反馈和评价、学院赴实践教学基地开展的检查活动、有关新闻稿件等等)。
六、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7日前提交盖章纸质版附件1、附件2至明德楼250室。相关支撑材料请于6月底之前准备好备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0794-8611033。
教务处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