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学分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0

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生学业状况,保障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及课程成绩等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校拟对所有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开展学分清查工作。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降级及退学条件

(一)学业预警

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28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学业预警:

1.第一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72%;

2.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85%;

3.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89%。

(二)降级

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管理办法第七章第28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降级:

1.第一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50%;

2.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65%;

3.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70%。

(三)退学

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28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退学:

1.第一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30%;

2.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40%;

3.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45%。

二、学分清查工作安排

1.9月18日~9月28各二级学院开展学清查工作。将因取得有效学分少而达到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学分标准的情况告知学生本人经学生本人核实后根据学分清查统计的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给予学业预警降级以及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9月28日前将《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学分清查初审结果统计表附件1及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2.9月28日~9月30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学分清查材料拟学业预警、降级学生名单由教务处研究确定,拟退学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10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向相关学生本人送达《学分清查通知单》附件2协助教务处按程序做降级及退学学生后续工作

三、注意事项

1.降级、休复学等学生,按现所在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学分,若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导致部分课程未修读者,可以通过学分认定、补修等方式完成学分。

2.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修读学分,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过的课程,可以通过学分认定、补修等方式完成学分。

3.2026届预毕业生除需核查学分获得情况还需核查截止到目前学生所获得模块(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等)课程学分和学位课加权平均分是否满足毕业(学位)条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反映,学院核查后仍有疑问的汇总后反馈到教务处核实。

4.各学院根据学分清查情况,通知欠学分的学生关注教务处发布的课程重修通知,特别提醒2026毕业生及时参加重修选课,按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学分修读,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四、工作要求

1.学分清查工作既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又是实现教学育人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负责人员要仔细核对学生的成绩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2.各学院要指派专人与给予学业预警级和退学处理的学生进行谈话,告知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相关制度政策,做好谈话记录。对于处理结果必须通知学生本人,留存送达记录。

3.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业预警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业预警和降级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留存工作记录。

4.各学院要实时掌握2026届预毕业生各模块学分获得情况,填写《2026届预毕业生欠课程学分统计表》(附件3),与附件1材料一同报送。同时加强与预毕业生的沟通指导,积极帮助预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2026届预毕业生顺利毕业。

 

附件:1.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学分清查初审结果统计表.docx

      2.学分清查结果通知单.docx

      3.2026届预毕业生欠课程学分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259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