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生学业状况,保障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及课程成绩等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校拟对所有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开展学分清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降级及退学条件
(一)学业预警
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28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学业预警:
1.第一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72%;
2.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85%;
3.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89%。
(二)降级
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28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降级:
1.第一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50%;
2.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65%;
3.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70%。
(三)退学
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28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退学:
1.第一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30%;
2.第二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40%;
3.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已得学分/应得学分<45%。
二、学分清查工作安排
1.9月18日~9月28日:各二级学院开展学分清查工作。将因取得有效学分少而达到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学分标准的情况告知学生本人。经学生本人核实后,根据学分清查统计的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给予学业预警、降级以及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9月28日前将《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学分清查初审结果统计表》(附件1)及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2.9月28日~9月30日: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学分清查材料。拟学业预警、降级学生名单由教务处研究确定,拟退学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10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向相关学生本人送达《学分清查通知单》(附件2),协助教务处按程序做好降级及退学学生后续工作。
三、注意事项
1.降级、休复学等学生,按现所在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学分,若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导致部分课程未修读者,可以通过学分认定、补修等方式完成学分。
2.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修读学分,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过的课程,可以通过学分认定、补修等方式完成学分。
3.2026届预毕业生除需核查学分获得情况外,还需核查截止到目前学生所获得各模块(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等)课程学分和学位课加权平均分是否满足毕业(学位)条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反映,学院核查后仍有疑问的汇总后反馈到教务处核实。
4.各学院根据学分清查情况,通知欠学分的学生关注教务处发布的课程重修通知,特别提醒2026届预毕业生及时参加重修选课,按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学分修读,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四、工作要求
1.学分清查工作既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又是实现教学育人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负责人员要仔细核对学生的成绩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2.各学院要指派专人与给予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处理的学生进行谈话,告知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相关制度政策,做好谈话记录。对于处理结果必须通知学生本人,并留存送达记录。
3.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业预警和降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业预警和降级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并留存工作记录。
4.各学院要实时掌握2026届预毕业生各模块学分获得情况,填写《2026届预毕业生欠课程学分统计表》(附件3),与附件1材料一同报送。同时加强与预毕业生的沟通指导,积极帮助预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2026届预毕业生顺利毕业。
附件:1.
学业预警、降级和退学学分清查初审结果统计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