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扎实推进办学评价指标中 “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记录规范核准” 相关要求落地,根据近期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诊断性评价结果反馈,现针对 2024-2025学年两学期及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工作量核准、教学课表执行及教学过程性文档规范等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专项核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准核查近三个学期教学任务的实际落实情况,规范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确保教学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核定年度教学工作总量,以此为依据,初步拟定自有专任教师额定教学工作量。
(二)组织分工
责任主体 | 具体职责 |
教务处 | 1.制定核查方案与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全校工作推进; 2.导出教务系统内教学任务原始数据,提供《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 3.根据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初步核算全校教学工作量; 4.审核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核查结果与工作量统计表,汇总形成全校数据; 5.核定年度教学工作总量,以此为依据,向学校提出自有专任教师额定教学工作量建议; 6.处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 |
各教学单位 | 1.成立本单位专项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学秘书、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 2.组织核查本单位近三个学期教学任务的实际授课情况,核对教师、周次、班级等信息; 3.根据教务处初步核算全校教学工作量的数据,核对本单位教学工作量,填写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并签字盖章; 4.根据教务处关于教学文档归档要求,分学期完成与教学任务一致的过程性教学材料的归档; 5.按时向教务处提交核查结果与工作量材料,配合教务处做好数据复核。 |
(三)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1.教学任务数据核查阶段(10月9日-14日)
(1)数据导出与分发(10月9日):教务处从教务系统导出 2024-2025 学年两学期、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始数据(含授课教师、课程名称、授课班级、计划周次、课时数等信息),发送至各教学单位。
(2)实际授课情况核查(10月9日-10月12日):各教学单位对照原始数据,结合教学过程性材料(如教师教学日历、学生考勤记录、教学任务变更审批单、课程归档材料等),逐门课程、逐位教师核查以下信息:
①授课教师是否与系统一致,是否独立授课(排除临时调课、代课未更新系统的情况);
②多位授课教师需列明授课学时分配情况;
③实际授课周次、学时数是否与计划一致(如有减少或增加,需提供相应审批依据);
④授课班级是否准确(排除班级合并、拆分未同步系统的情况);
⑤实践类课程(如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的实际开展情况是否与任务安排匹配,需提供实践教学记录佐证;
⑥过程性教学文档归档是否规范。
(3)问题汇总与反馈(10月13日):各教学单位梳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系统数据与实际不符、缺少审批材料、过程性材料缺失等),填写在表格《教学任务核查问题反馈》栏目中,于当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
(4)问题整改(10月14日):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
2.教学工作量核准阶段(10月15日-20日)
(1)全校工作量初步计算(10月15日-10月16日):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修正后教学任务数据,依据《赣东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字〔2025〕10 号),分类计算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等不同类型课程的工作量,形成全校教师工作量初步核算表(由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各教学单位计算方法不一致,还需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计算办法进行核算)。
(2)各单位核对与确认(10月17日-10月19日):教务处将初步核算表按教学单位分发,各单位组织教师逐一核对个人工作量,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①不同课程类型的工作量系数应用是否准确;
②个人工作量合计数是否无误。
核对无误后,教师在《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各单位汇总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全校数据汇总与审核(10月20日):各教学单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与电子版《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汇总,形成《2024-2025 学年、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教学工作量核准总报告》,作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存档。
3.评教信息补充阶段(10月14日-20日)
根据教学单位反馈的评价信息情况,做好评教数据的补充工作。
二、本学期教学执行情况专项核查
(一)核查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月31日
(二)核查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实训)课),覆盖全体任课教师(包括自有专任教师及外聘教师)。
(三)核查内容
根据从教务系统中导出的本学期课表,重点核查任课教师执行课表的真实性、多授课教师是否有具体课程分工安排、是否存在随意调停课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学生到课率情况等。
(四)核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全覆盖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教务处组织督导组、学生信息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线上巡课、线下走课、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形式对教学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
三、2024-2025学年教学文档规范专项核查
(一)核查时间
2025年10月
(二)核查内容
根据教务系统导出的课表,核查2024-2025学年试卷材料、毕业论文、实习实践材料。各类文档建档规范见附件2。
(三)核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核查两个阶段。
教学单位自查阶段:10月9日-10月20日
学校核查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需充分认识本次教学工作量及过程性文档核查工作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近期核心工作之一,杜绝敷衍了事、数据造假等情况,确保每一项数据都有真实依据。
2.严格标准,规范流程。严格按照《赣东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工作量,不得擅自调整计算标准;严格按照课表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教学过程性材料按课程全覆盖规范建档,确保教学工作量证据链完备。
3.按时推进,强化整改。各环节工作应严格遵守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加强整改,逐项销号,确保师资数据及教学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附件:1.
教学文档归档整理要求.doc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