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优化本科教育教学体系,保障人才培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学校本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现就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系统录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2025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10月28日-11月2日 |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录入(公共课由教务处录入)。 | 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 |
2 | 11月3日-11月5日 |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系统的录入。 | 各二级学院 |
3 | 11月6日 |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系统录入的院级审核。 | 各二级学院 |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录入,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先通过教务系统“课程/环节管理”模块完成本学院各专业课程录入(注意区分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再通过“培养方案”模块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录入,见附件。
2.理论课程如含实践学时,例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学时,其中实训学时16学时),在系统录入过程中要注意区分。人才培养方案中如涉及理论课程含实训学时,因系统中未设置“实训学时”字段,统一填在“实践学时”字段中以便区分。

3.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工作是确保人才培养方案有效执行的前提和保证,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录入课程信息与各专业审定的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一旦录入系统形成定稿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修改。
4.教学秘书负责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工作。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对本学院已经录入教务系统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分、课程学时、允许开课学期、毕业学分等信息进行检查,完成审核工作。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