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智慧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教师教学经验共享与技能互鉴的交流平台,助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学校拟组织开展智慧课程教学观摩及交流活动,实行院校两级联动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智慧课程教学观摩活动将常态化开展,本期为第一期观摩活动,安排在第5周—第8周。后续将根据课程建设与教学安排,持续发布各期观摩课课表,请相关课程负责人提前做好教学准备。
二、组织方式
1.学校层面:本期共遴选8门智慧课程示范课(详见附件),覆盖通识类、人文社科类、理工类等各类课程。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校级观摩活动。
2.学院层面: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智慧课程教学观摩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学院层面拟开展的示范观摩课程、授课教师及上课信息,并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与落实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统筹部署,落实方案。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做好本单位观摩活动的动员与组织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前将学院层面智慧课程教学观摩组织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
2.示范引领,注重实效。 授课教师应提前做好教学准备,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充分呈现智慧教学的理念、方法与成效;课后须组织交流研讨,围绕教学设计、技术应用等与观摩教师深入探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总结提炼,推动转化。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观摩成果,梳理典型经验,切实将活动成效体现到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作中。
教务处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