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9-19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千”计划部署要求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根据《赣东学院微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学校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领域核心素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开设一组核心课程,开展的一种灵活、系统的新型专业组织模式。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二、招生微专业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共有5个微专业启动招生(见下表)。微专业简介、开设课程、报名要求及安排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课程门数

1

城市三维数字化技术应用

应用工程学院

5

2

智能物联网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5

3

具身智能机器人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5

4

数智财经

经济管理学院

5

5

语言智能

人文学院

5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在校学生可申请修读微专业:

(一)具有学籍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具体年级及专业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三)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微专业。

四、微专业报名及缴费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一次报名:2026918--922日。

第二次报名:2026923--926日。修读人数不足的微专业不予开班。第一次报名且达到开班要求的微专业,学生可进行二次补报。

报名方式:扫码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2.成班情况公示时间:2026927--928

        3.缴费方式及时间

缴费时间:2026929--930

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依据总学分一次性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学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自动视为放弃修读资格(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账号:36050185016009900071-0001

账户名:赣东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州玉茗支行

注:请在转账支付时备注“学号+姓名+微专业名称”

例如:20250001+张三+城市三维数字化技术应用。请务必核对收款账户名及银行账号,转账成功后保留缴费凭证。

如果银行备注栏字数有限,也可以简写为:20250001+张三+城市三维。

五、培养管理

1.微专业实行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学,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双休日,便于兼顾主修课程。

2.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且达到学习要求,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微专业属于非学历教育,所获学分不纳入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参与主修专业评奖评优。

3.学生被录取后应按照微专业培养方案认真修读规定课程,各门课程的修读过程将全部记载在微专业成绩单中。课程考核不合格,可申请1次补考,不安排重修,补考不合格者终止修读微专业。确因学业情况变化等而无法继续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可向开设学院提出退出申请,经开设学院审核同意后正式退出微专业。

4.未完成微专业修读的学生,其已修读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可向教务处申请替代相近的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已取得微专业结业证书后,所修微专业课程学分不得替代其他学分。

5.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微专业学习资格:(1)因违纪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2)未经批准连续2周不参加微专业教学活动;(3)有其他情况不能继续微专业学习的。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或相关学院,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5179405636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了解培养目标、招生要求、课程设置、授课时间等,明确时间节点,在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微专业学科特点,充分评估后理性选择。


附件1:《赣东学院微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城市三维数字化技术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pdf
    附件3:《智能物联网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pdf
    附件4:《具身智能机器人》微专业招生简章.pdf

附件5:《数智财经》微专业招生简章.pdf

附件6:《语言智能》微专业招生简章.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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