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赣东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赣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 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与对象
1.已注册在校的 2024 级学生(不含专升本)符合条件可报名,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高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或高考报考科类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科类者、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者 均不得跨科类申请转专业;
3.定向生、委培生不在转专业范围;
4.各专业转入名额及专业学业限制条件见附件 1。
二、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赣东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 2 月 15 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转专业报名,需上传转专业申请表方可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2.转出院初审。转出学院根据《赣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不超出本专业学生人数 20%的比例,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后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前将拟转出学生汇总名单(纸质与电子分别提交)、转专业申请表以及网站公示截图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并在教务系统审核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3.考核入围。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按选拔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转入专业入围名单;
4.公示审批。教务处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在教务网上公示拟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发文。
5.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教务处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异动后将不再接受学生撤销转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编定的学号不变。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培养方案、学制、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按如下规定认定:
(1)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
(2)不符合要求的课程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的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
(3)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转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并取得学分。
附件 1.赣东学院2024年学院转专业名额及条件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5 年 1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