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暨学生:
为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促进师生教学相长与良性互动,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成效,根据《赣东学院“师生互评”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务字〔2025〕2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师生互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
1.评教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
2.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3.参评人员
全体学生
4.评教步骤
见附件1
二、教师评学
1.评学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
2.评学对象
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学班
3.参评人员
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4.评学步骤
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数据是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相关师生,确保所有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互评工作。
2.评教为匿名评价,全体师生应本着对学校、对教学、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理性地参与评价,聚焦教学与学习本身提出建设性意见,避免敷衍了事或主观偏见。
3.全体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各学院,指导本班级同学参加网上评教。未参与网上评教的学生,学期结束时将无法查阅自己的成绩。因学生本人疏忽未进行评教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0794-8611031。
教务处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