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2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结合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即日起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称“下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教学单位务必准确编制教务系统培养方案(以下称“系统方案”)并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确保足额开课

     根据培养方案生成学期开课计划后,教学单位进行是否开课设置。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课或减少开课,务必做到必修课必开,选修课开够,确保足额开课。

(三)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需具有良好的师德,能够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与拟主讲课程所属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所在学院试讲考核或专家听课方式认定,已具备担任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教学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理论、实践等各类教学任务,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准确填报教学任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根据教学单位开课计划,按照课程设置教学任务,教学单位进行填报;计划外课程(如公选课)实行开课申报制,申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经批准后由教务处填报。

1.下学期课程(含公选课)教学起止周为1-18周;上半段为1-9周,下半段为10-18周;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

2.合班教学的课程,确保(优先)合并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行政班且按照行政班顺序依次合班;确实无法满足的,可合并同一学院其他专业的行政班,原则上不得跨学院合班。

3.编制教学任务周次及周学时要求

1)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需提前设置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实验实训课程(学时)必须安排在实验实训场所授课。

2)同一门课程按照教学周连续排课,避免上课周数过于分散。

3)班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设置教学任务,课程难易搭配科学合理,学期内周总学时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一周最多安排2次课共4学时,避免出现上课过于密集的现象。

4)任课教师设置学期教学任务,学期内周总学时分布要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

(六)准确处理教学班名单

 1.必须在编排课表前完成教学班名单处理。

 2.通过网上选课,分年级按专业设置不需要预选/正选课程,批量处理并确定课程上课班级学生名单。

(七)科学编排课表

编排课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培养方案(课程数量、顺序、课时分配、实践环节要求等)、师资、教室资源等约束条件,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确保课表编排科学合理。

1.采用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排课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六原则上只允许安排公选课、工作日无法容纳的实验课程、辅修课程。排课规则为:

1)一周1次课: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

2)一周2次课:至少间隔一天组合。因而共六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一/五,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3)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连天排课。

 2.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即一次课。上午包含1-2节、3-4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5-6节、7-8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9-10节一个授课单元。一门课程的节次优先级为1-2节>3-4节>5-6节>7-8节>9-10节、上午优先于下午、白天优先于晚上、工作日优先于周末。

1)一次2节课:周学时为2/4的课程,每周相应安排1/2次,一次2节。

2)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

3)一门课程不得超周学时集中排课或间隔较长时间的分散排课。

 3.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实验类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公共体育课程尽量安排在7-8节或3-4节,不得安排在1-2节;线下公选课原则上安排在周六上午。

 4.合理利用教室资源,上课教室座位数应比学生人数多10个(含)以上,同时避免出现“小课堂、大教室”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完成单位

教学任务生成

开放教学任务填报权限

已开放

教务处教务科

实践课教学任务填报

1. 添加教师,周次;

2. 实践场地,教学班学生组成(时间待定)

13周周二

12月11日前

各教学单位

理论课教学任务填报(教务系统开课计划中下载学期开课计划用于授课教师进行填报)

1. 拆分理论学时及实验学时,如存在实验学时的课程需设置实验场所;

2. 添加教师,周次,周学时;

3. 核查教学任务合班、教师任课门数、授课周学时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4. 提交学期教学任务书审核(详见附件3)。

13周周四

12月13日前

各教学单位

教学任务审核及优化

审核教学任务填报是否符合要求等

14周周五

12月20日前

教务处教务科

各教学单位

教学班名单处理

添加课程上课学生名单

14周周五

12月20日前

教务处教务科

教学任务发布

发布教学任务,便于教师备课

14周周五

12月20日前

教务处教务科

课表编排

安排课程上课时间、地点

15周周三

12月25日前

教务处教务科

课表核查与优化

核查有无错漏排、场地距离、课时均衡性等,如需课表优化请提交附件2

16周周五

1月3日前

各教学单位

任课教师

教务处

课表发布与查询

发布教师课表、学生课表

下学期开学前

教务处教务科

开放课表查询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3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务任务的填报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的教学任务书纸质稿提交至明德楼252室。

 附件1: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编制操作步骤.docx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排课调课汇总表.xls

 附件3:学期教学任务书打印要求及操作步骤.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