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结合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即日起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称“下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教学单位务必准确编制教务系统培养方案(以下称“系统方案”)并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确保足额开课
根据培养方案生成学期开课计划后,教学单位进行是否开课设置。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课或减少开课,务必做到必修课必开,选修课开够,确保足额开课。
(三)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需具有良好的师德,能够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与拟主讲课程所属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所在学院试讲考核或专家听课方式认定,已具备担任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教学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理论、实践等各类教学任务,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准确填报教学任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根据教学单位开课计划,按照课程设置教学任务,教学单位进行填报;计划外课程(如公选课)实行开课申报制,申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经批准后由教务处填报。
1.下学期课程(含公选课)教学起止周为1-18周;上半段为1-9周,下半段为10-18周;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
2.合班教学的课程,确保(优先)合并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行政班且按照行政班顺序依次合班;确实无法满足的,可合并同一学院其他专业的行政班,原则上不得跨学院合班。
3.编制教学任务周次及周学时要求
(1)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需提前设置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实验实训课程(学时)必须安排在实验实训场所授课。
(2)同一门课程按照教学周连续排课,避免上课周数过于分散。
(3)班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设置教学任务,课程难易搭配科学合理,学期内周总学时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一周最多安排2次课共4学时,避免出现上课过于密集的现象。
(4)任课教师设置学期教学任务,学期内周总学时分布要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
(六)准确处理教学班名单
1.必须在编排课表前完成教学班名单处理。
2.通过网上选课,分年级按专业设置不需要预选/正选课程,批量处理并确定课程上课班级学生名单。
(七)科学编排课表
编排课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培养方案(课程数量、顺序、课时分配、实践环节要求等)、师资、教室资源等约束条件,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确保课表编排科学合理。
1.采用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排课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六原则上只允许安排公选课、工作日无法容纳的实验课程、辅修课程。排课规则为:
(1)一周1次课: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
(2)一周2次课:至少间隔一天组合。因而共六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一/五,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3)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连天排课。
2.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即一次课。上午包含1-2节、3-4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5-6节、7-8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9-10节一个授课单元。一门课程的节次优先级为1-2节>3-4节>5-6节>7-8节>9-10节、上午优先于下午、白天优先于晚上、工作日优先于周末。
(1)一次2节课:周学时为2/4的课程,每周相应安排1/2次,一次2节。
(2)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
(3)一门课程不得超周学时集中排课或间隔较长时间的分散排课。
3.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实验类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公共体育课程尽量安排在7-8节或3-4节,不得安排在1-2节;线下公选课原则上安排在周六上午。
4.合理利用教室资源,上课教室座位数应比学生人数多10个(含)以上,同时避免出现“小课堂、大教室”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完成单位 |
教学任务生成 | 开放教学任务填报权限 | 已开放 | 教务处教务科 |
实践课教学任务填报 | 1. 添加教师,周次; 2. 实践场地,教学班学生组成(时间待定) | 第13周周二 12月11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理论课教学任务填报(教务系统开课计划中下载学期开课计划用于授课教师进行填报) | 1. 拆分理论学时及实验学时,如存在实验学时的课程需设置实验场所; 2. 添加教师,周次,周学时; 3. 核查教学任务合班、教师任课门数、授课周学时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4. 提交学期教学任务书审核(详见附件3)。 | 第13周周四 12月13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教学任务审核及优化 | 审核教学任务填报是否符合要求等 | 第14周周五 12月20日前 | 教务处教务科 各教学单位 |
教学班名单处理 | 添加课程上课学生名单 | 第14周周五 12月20日前 | 教务处教务科 |
教学任务发布 | 发布教学任务,便于教师备课 | 第14周周五 12月20日前 | 教务处教务科 |
课表编排 | 安排课程上课时间、地点 | 第15周周三 12月25日前 | 教务处教务科 |
课表核查与优化 | 核查有无错漏排、场地距离、课时均衡性等,如需课表优化请提交附件2 | 第16周周五 1月3日前 | 各教学单位 任课教师 教务处 |
课表发布与查询 | 发布教师课表、学生课表 | 下学期开学前 | 教务处教务科 |
开放课表查询 |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3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务任务的填报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的教学任务书纸质稿提交至明德楼252室。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排课调课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12月4日
